Top
首页 > 财经 > 相关动态 > 正文

被套牢的副市长:听消息买亏千万

相关动态 澎湃新闻 2019-12-12 10:34:13
[摘要]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布了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因受贿案细节:林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财物4196.2349万元。

  (原标题:被套牢的副市长:违法所得尽数投入股市,听消息买入浮亏千万)

  12月11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公布了浙江省丽水市原副市长林康因受贿案细节:林康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取财物4196.2349万元,而林康敛财最直接的原因和动力之一,是炒股。通过听“内部消息”炒股,最终浮亏超千万元。

  此前的11月22日,杭州中院公开宣判林康受贿案,对林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林康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判决信息称,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6年,林康利用担任松阳县政府县长、景宁畲族自治县县委书记等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接、土地拆迁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18年,林康多次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4196.2349万元。

  杭州中院认为,林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林康归案后认罪态度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已全部追缴,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疯狂敛财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消息显示,1980年,18岁的林康早早步入社会。1981年,林康又通过自学考上丽水师范专科学校,还在学校入了党。毕业后,他被分配到丽水地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工作。由于进入社会早,懂得珍惜工作机会,积极上进,林康很快得到同事的认可和组织的信任,1997年被提拔为副处,可谓“出道早、起步顺、进步快”。

  2001年,林康调到松阳县工作,先后任常务副县长、副书记、县长等职,时长10年8个月。这个时期,丽水市民间投资开始活跃,各种投资集资渠道不断出现。林康也产生了“积累资本”,为自己的晚年生活、为儿子的将来多聚点财富的想法。

  “从2003年开始,林康先后参与了茶叶商宋某某在江西省吉安市某项目的集资,房地产老板钟某某在江西省铅山市某项目的集资,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纪某某在云南某项目的集资,本金从起初的20万元,增至70万元,再到400万元。而这些所谓的集资,有的年利率高达50%,有的在本息付清数年之后,老板还以补贴为名送上巨额‘红利’。”

  在松阳县任职的近11年,林康的私心贪欲不断膨胀,在这时期,林康开始炒股。 刚炒股时,林康资金量不大,基本属于“小搞搞”。真正进行较大投入是在2011年底,他任景宁县委书记以后。

  到了2013年,由于林康曾帮助齐某某及其舅舅开发了某房地产项目,林康敛财的冲动愈发强烈,“一来从小穷怕了,二来小儿子尚未成年,想着给他留点财富,更直接的原因是我那时迷上炒股,正到处筹钱投资,想着一夜暴富。”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消息如此显示。

  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购房为名向齐某某提出借钱,林康将小姨子、儿子、远房亲戚的账户提供给齐某某,齐某某很快打了300万元到这3个账户中,彼时,林康还煞有介事地出具了借条。2015年,齐某某以林康帮助过的房地产项目利润可观为由再次送给他300万元。

  2014年,齐某某成立某投资公司作为景宁县某广场开发项目的运作主体,并提出送给林康1000万元干股。2017年8月,齐某某又到林康家中给他送上400万元。

  通过听“内部消息”炒股巨亏超千万元

  这些年来,林康敛财最直接的原因和动力之一是炒股。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消息显示,林康一有余钱就往股市投,他的违纪违法所得基本都进了股市。除了利用自有资金炒股,他还向老板借资炒股,曾向商人吴某某借资1000万元,用了半个月;还向纪某某借钱2000万元,用了5个月。早些年,他谨慎操作,盈亏基本持平。但到了2017年底和2018年,林康听信了几个所谓的“内部消息”,轻信买入,一买就被套,被套又想翻身,然后越陷越深。

  2018年上半年,林康所买的几只股票跌惨,并致电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某,请求解围。其后,收到齐某某通过各种方式分批送来的1000万元。

  “如今我的几个账户资金被套达30%,账面浮亏超千万元。我这几年集资和受贿收入基本都投在股市里,接下去违纪违法收入上缴,正当收入又几乎亏净。这几年的瞎折腾最后是人财两空,唯一‘赚’的就是接下去的牢狱之灾。真是悔不当初啊!”林康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的消息中如此表示。

  2019年6月份被双开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消息显示,2018年12月29日,林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19年6月6日,林康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9年6月1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林康决定逮捕。6月17日,林康(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浙江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值得关注的是,当2016年、2017年,浙江省纪委两次委托丽水市委主要领导对林康谈话函询后,他感觉到组织可能已经掌握了一些情况。于是“未雨绸缪”,多次与齐某某、纪某某订立攻守同盟,约定在组织调查时统一口径,隐瞒、掩饰有关经济问题;在得知涉案人员纪某某已被浙江省监委留置调查之后,他将控制使用的相关银行卡、身份证及涉案贵重物品等装盒打包,转移至亲友家中藏匿,对抗组织审查调查。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认为,林康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多次与他人串供,转移、藏匿涉案物品,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贵重礼品;隐瞒不报以他人名义持有巨额股票等事项,在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沉迷炒股并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巨额钱款,长期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经济上贪婪,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肆无忌惮进行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财物。

  “林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浙江省委批准,中共浙江省纪委、浙江省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林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免去林康第四届丽水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丽水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林康违纪违法所得;将林康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林康简历

  林康,男,1962年10月出生,汉族,浙江青田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97.12-2005.09历任丽水地区(市)协作办副主任、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松阳县委常委、副县长,松阳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2005.09-2011.11任松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2011.11-2016.03 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6.03-2016.11 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景宁畲族自治县委书记

  2016.11-2017.04 任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7.04- 任丽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简历来自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编辑:齐少恒

相关热词搜索: 被套牢的副市长

上一篇:视觉中国二进宫背后:行业乱象未平

本地 新闻 娱乐 财经 数码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