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会议,总结2020年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重点任务。会议强调,下阶段将出台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金融数字化转型,发挥“技术+数据”双轮驱动作用,助力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去年的工作重点相比,今年金融科技工作部署出现一些新提法,包括“出台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等。
就在1月27日,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英国《金融时报》发表署名评论文章指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致力于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积聚之间求得平衡,制定并实施较为审慎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他认为,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就应该遵循“同样业务同样监管”原则,按照实质重于形式,落实穿透式监管,保持监管政策取向、业务规则和标准的大体一致,坚决防止监管套利。
健全金融科技监管标准
记者注意到,去年与今年央行工作重点均强调了“金融科技监管”。上述会议强调,2021年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深化金融数据应用为基础,以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风险技防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
在监管方面,会议指出,要健全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和标准,推动金融领域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创新活动的审慎监管。
潘功胜在其文章中指出,金融科技未改变金融的风险属性。由于金融科技跨界、混业、跨区域经营的特征,相关风险的扩散速度更快、波及面更广、溢出效应更强。而且由于网络效应的存在,通常会形成“赢家通吃”,造成市场垄断和不公平竞争。部分大型科技公司可以通过“烧钱”进行直接补贴或利用其他业务盈利进行交叉补贴等不公平竞争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使自己成为“赢家”,然后再把其他竞争者打掉或兼并掉,最终形成垄断。此外,金融科技公司对于数据的渴求,可能导致其过度采集客户数据,侵犯客户隐私。
潘功胜认为:“面对金融科技发展带来的这些新问题,主要经济体监管当局及时作出响应,不断加大对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立法加强数据信息保护,完善金融科技监管框架,防止监管套利和风险交叉传染。”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的兴起,金融与科技加速融合,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新业态持续涌现,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同时也重塑了金融生态格局。金融科技渗透到支付、借贷、证券、保险、理财等各类金融服务领域,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金融体系普惠性得以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强调,要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加快无障碍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弥合不同区域、群体间数字鸿沟,切实解决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
总结去年工作成效,会议认为,2020年人民银行坚持发展与监管两手抓,多措并举打开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具体看来,建立了金融科技发展评估体系,成功开展6部委10省市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推动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有效落实。推出了包容审慎、富有弹性的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发布系列标准规则,初步建成金融科技监管框架。规划数据架构体系,建设跨行业、跨机构数据交换管理平台。统筹布局金融科技基础设施,成立国家级金融科技认证中心、测评中心。
在现有的基础上,今年的工作重点还提出三项内容:“出台金融业数据能力建设指引,组织开展金融数据综合应用试点,着力将数据治理好、应用好、保护好。”“深化监管科技应用,推动建设国家金融科技风险监控中心,构建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充分发挥系统内外部力量,强化金融科技基础理论、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研究。”
潘功胜表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致力于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积聚之间求得平衡,制定并实施较为审慎的监管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毕马威发布的2019年全球金融科技公司100强中,中国有三家公司位列前十;致力于在监管政策取向上对外资、民营等不同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推动金融领域高水平对内对外开放,成绩斐然。”
展望未来,潘功胜指出,中国金融管理部门愿进一步加强与全球金融监管当局的交流,在反垄断、数据管理、运营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方面加强国际合作,确保对金融科技的监管有效、适度,防范跨境监管套利和金融风险跨境传染。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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