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修改意见稿)》(以下简称《修改意见稿》)的通知,提出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和交易系统,记录碳排放配额的持有、变更、清缴、注销等信息,提供结算服务,组织开展全国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被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地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
据了解,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主要是碳排放配额,经国务院批准可以适时增加其他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则包括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其他机构和个人。前述交易可采取协议转让、单向竞价或者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交易方式,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
根据《修改意见稿》,碳排放配额分配包括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两种方式,初期以免费分配为主,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并逐步扩大有偿分配比例。在此基础上,国家将建立碳排放交易基金。向重点排放单位有偿分配碳排放权产生的收入纳入国家碳排放交易基金管理,用于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和温室气体削减重点项目。
"中国要如期实现碳中和任务艰巨,将面临很多挑战,需要做很多工作。"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周小川公开表示,实现2060年碳中和目标,就需要明确碳排放的配额和碳市场的价格机制。
"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化特质,使价格机制在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中举足轻重。对于资源配置而言,价格发挥着路标作用,能为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传递信息,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为此,需要加快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不断地完善碳排放权交易的定价机制。"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宋丽颖撰文指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修改意见稿》明确了碳市场禁止交易的相关情形以及在不同违规情境下的处理方式。例如,《修改意见稿》规定,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持有、买卖碳排放配额;已持有碳排放配额的,应当依法予以转让。
当前述机构及人员出现违规情形,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注销其持有的碳排放配额,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
此外,重点排放单位违反条例相关规定时,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测算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作为该单位碳排放配额的清缴依据;通过欺诈、恶意串通、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操纵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指出,目前我国已在碳市场相关领域出台诸多制度设计,很多机制借鉴了部分西方发达国家经验,但需要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和完善。虽然初始设计很重要,但当务之急还是要让政策尽快落地,进而查漏补缺。
截至目前,在碳排放权交易方面,国内已积累了多年试点经验。2011年10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及深圳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也标志着中国碳交易正式启动。近年来,全国碳交易额逐年增长。据统计,2020年全年试点省市碳交易额已达16亿元。
去年9月,中国在联合国气候大会上提出"碳中和"目标,全国碳交易也进入建设关键期。2021年1月1日,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正式启动,涉及2225家发电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约占全国碳排放量的40%,而预计"十四五"期间还将逐步纳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航空等高碳排放行业。
目前,全国碳市场系统已基本建设完成。据了解,上海承建的交易系统和湖北承建的注册登记系统正抓紧全面对接联调测试,将于6月底前鸣锣开市,形成首单交易。届时,全国碳市场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
宋丽颖指出,要构建统一的碳金融平台,优化碳排放权交易的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碳金融衍生品市场结构,不断提高碳排放权交易过程中的价格发现功能;同时,既要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所的结算方式、合约运行机制和风险管理方式,又要立足于市场参与者的多样化需求,引导和培育场外市场。
加快能源领域碳达峰 我国可再生能源跑步市场化
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吕银玲)发电装机占比达四成,全社会用电量占比近三成,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在碳达峰目标下,我国将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3月30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有关情况及工作计划。
"十四五"开局,距离2030年碳达峰目标还有两个五年,正是能源低碳转型的关键期。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
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方面,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的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要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要达到12亿千瓦以上。我国将制定更加积极的新能源发展目标,加快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
在重点领域乃至全社会推行绿色用能模式也成为至关重要的工作。我国将采取更加严格的能耗标准,支持推动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非化石能源的替代和用能方式的改变。例如,推动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建筑光伏一体化等绿色用能模式,加快取暖、炊事用能等方面电能替代,提升全社会电气化水平。到2025年实现单位GDP能耗较2020年降低13.5%,单位GDP二氧化碳的排放较2020年降低18%的目标。
作为天然的绿色能源,可再生能源近年来获得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实现快速增长,减污降碳成效显著。据介绍,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达到6.8亿吨标准煤,相当于替代煤炭近10亿吨,减少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约达17.9亿吨、86.4万吨及79.8万吨。
同时,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也持续提升。2020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2.2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29.5%,较2012年增长9.5个百分点。我国如期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5%。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电力市场价格改革,我国还要通过碳交易推动可再生能源商业化发展。碳交易的基本含义就是增加化石能源的成本,把增加的部分给可再生能源,提升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
尽管成本下降大大提升了我国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经济性,但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不足、补贴拖欠等问题仍是企业发展的掣肘。近期,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针对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补贴资金滞后、导致企业资金紧张等问题提出了纾困办法等。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的问题,恐怕还是要以时间换空间,通过发补贴的小时数,减少老项目应该领补贴的额度,减少超装电站超装领补贴的额度,慢慢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可再生能源造价进一步降低,设备端的潜力已经比较有限了,而非技术成本还是占到大约1万元左右,就是土地租金各方面的费用。如果能在这方面进一步推动一些变化,比如降低租金、降低融资成本,那么风电、光伏的造价还是可以进一步下降。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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