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存款利率定价方式更换,大额存单等利率亦有升有降,有的国有大行大额存单利率“一浮到顶”。
当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消息称,新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实施后,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有升有降”,半年及以内的短端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的自律上限有所上升,一年以上的长端利率自律上限有所下降。同时,各金融机构仍可在自律上限之内,与存款人自主协商确定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存款实际执行利率并不一定会有大的变化。目前,各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定价总体平稳,有关调整正有序推进。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存款利率定价方式由现行的“基准利率×倍数”改为“基准利率+基点”。基点上限由自律机制确定,按照银行类别实行差异化管理。其中,四大国有行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基点上限分别为10bp、50bp、60bp,国有四大行之外的银行基点上限分别为20bp、75bp、80bp。
从各家银行来看,一些国有大行大额存单利率已经“一浮到顶”。
6月21日,中国银行公告发售2021年第二期个人大额存单,起点金额20万元。该行大额存单利率已经有所浮动,6个月期、1年期、2年期、3年期大额存单利率均较基准利率上浮60bp。
其中,中行1年期以下大额存单利率上浮,1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69%,较上一期(2021年第一期个人大额存单)增加了0.105个百分点;3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70%,较上一期增加了0.105个百分点;6个月期限大额存单年化利率1.90%,较上一期增加了0.015个百分点;1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2.10%,较上一期增加了0.015个百分点。
中行1年期以上大额存单利率下浮。其中,2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2.70%,较上一期下降了0.345个百分点;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35%,较上一期大幅下降超0.2个百分点。
其余国有大行尚未披露最新大额存单发行情况。
交通银行公告,对薪金理财A款利率,2021年6月21日起开立的零存整取账户按开户日一年期零存整取央行基准利率加0.33%执行。2021年6月21日起转存开立的3个月、6个月、1年期整存整取账户优惠利率分别按照转存日对应期限储种央行基准利率加0.33%、0.39%、0.45%执行。
个人大额存单是由商业银行发售的,面向个人客户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是存款类金融产品,属一般性存款。与其他存款不同的是,大额存单利率一般由银行总行确定利率,利率变动效果“立竿见影”。
记者获悉,中小银行也有调整,比如华中地区一家农商行人民币存款利率调整中,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零存整取、通知存款利率不变,定期整存整取二年、三年分别下降约0.20个百分点、0.49个百分点。
《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6月19日,西部地区某省联社向省内农信社、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下发《关于调整人民币存款利率的通知》,活期存款、一年期以下(不含一年)定期存款、保证金存款利率与现行执行利率一致,未调整;一年期以上定期存款(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定活两便)利率调整为“央行基准利率+75BP”;协定存款调整为“央行基准利率+35BP”;一天通知存款调整为“央行基准利率+24BP”、七天通知存款调整为“央行基准利率+41BP”。
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消息,随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不断增强。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确定方式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存款利率自主定价的自由度和精准度,促进行业有序竞争,推动存款利率定价市场化。
新方案实施后,金融机构无需大幅调整所有期限的存款利率,而且一年以上的存款占比也较小,总体看对金融机构和存款人的影响都不大。
同时,新方案消除了杠杆效应,长短期存款利率之间的利差将有所缩窄,有利于引导银行存款回归合理的期限结构。
此外,新方案同步调整了中小银行和国有银行的存款利率自律上限,二者之间仍存在合理利差,有利于维持目前相对均衡的市场竞争环境。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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