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华尔街到中国香港,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热潮正在全球蔓延。
近年来,SPAC热潮驱动了美股IPO回暖,2020年募资额首次超越传统IPO上市模式。今年上半年,美国上市SPAC新股358只,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达1110亿美元,超过2020年全年数量。
近日,中国香港拟推出SPAC上市机制,并制定严格的上市制度,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关注。随着直接融资比重的不断提升,以及国际市场上市模式的不断创新,国内投行或将在SPAC业务中受益。
港交所未来或逐步降低门槛
近日,香港交易所全资附属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刊发咨询文件建议,在中国香港推行SPAC上市机制征询市场意见(以下简称《咨询文件》)。
《咨询文件》指出,美国上市SPAC发行量在2017年至2019年有所上升,至2020年更急剧飙升。SPAC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由2017年的100亿美元上升至2019年的136亿美元,再升至2020年的834亿美元。2021年上半年,美国上市SPAC新股358只,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达1110亿美元,超过2020年全年数字。
从规则建议方面来看,本次港交所发布《咨询意见》建议从投资者资格、SPAC发起人、集资规模等方面制定严格的规则,主要体现在,一是,SPAC证券将仅限专业投资者认购和买卖;二是,SPAC预期从首次公开发售筹集的资金须至少达10亿港元;三是,SPAC发起人须符合适合性及资格规定,必须有至少一名SPAC发起人为中国香港证监会持牌公司并持有至少10%发起人股份。
对此,粤开证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梦洁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香港拟推出SPAC上市机制,主要考虑到在疫情等不确定市场环境中,资本市场急需资产,而SPAC上市为民营企业提供了简单、快捷、高效、确定的上市融资路径,且SPAC上市将公募及私募融资结合起来,对有上市意愿的民营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也为大量闲置的私募资本退出提供了快速的通道。此次中国香港引入SPAC上市制度可为市场提供传统首次公开招股以外的另一渠道,吸引更多来自大中华区、东南亚以至世界各地的公司来港上市,并可让中国香港维持具有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中国香港的SPAC规则在投资者保护、市场质量和市场吸引力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规则,有助于港股市场质量逐步提升。未来待形势进一步明朗后,港交所或会逐步降低门槛。”陈梦洁进一步向记者表示。
SPAC业务将是一片新蓝海
当前,SPAC已经成为全球IPO市场的一个新趋势,从SPAC发起人方面来看,《咨询文件》建议,SPAC发起人须符合适合性及资格规定,即由中国香港证监会发出的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或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牌照;同时,SPAC必须有至少一名SPAC发起人为证监会持牌公司并持有至少10%发起人股份。
业内人士分析称,在中国香港,拥有这两类牌照的机构需要满足中国香港证监会规定的较高门槛,因而数量相对有限,一般都是由券商和基金管理公司持有。
陈梦洁向记者表示:“对国内投行业务来说,SPAC业务仍是一片蓝海。相比于借壳上市和IPO,SPAC上市具有费用相对较低、时间效率普遍较高、审核流程也较为简单的特点,只要项目方确认了拟上市的资产包,最快在3个月至6个月就能完成并购上市。对国内投资银行业务来说,比起动辄以年为单位的IPO辅导上市或借壳上市,SPAC上市意味着业务上的高效、快捷。且SPAC上市填补了国内投行业务时常的项目短缺。很多时候缺乏的不是案源,而是财务状况合规的、短期内能在国内主板、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公司,而SPAC上市恰恰解决了这一‘卡脖子’问题。”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表示:“我们致力维持上市公司的素质及稳定的交投量,保障香港市场的声誉。因此在今次引入SPAC上市机制的建议中增设保障措施,确保SPAC发起人具备丰富的经验及良好的声誉,并且以优质SPAC并购为目标。”
美联商汇中国区总裁杨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曾经只有精品投行在做的SPAC也逐渐受到了国际一线大型投行的关注,并且迅速跟进,提高了行业整体募集资金的速度和规模。大型投行的加入使得更多优质企业愿意敞开心扉来了解和选择这一新的上市模式,可以预测,通过SPAC上市的优质企业会越来越多。”
当前,国内投行布局SPAC业务也存诸多难点。陈梦洁进一步向记者表示:“困扰国内投行开展SPAC业务的难点在于无法快速组建起专业化的SPAC团队,多数国内的SPAC案例都是在民营的专项投行机构推动下进行的。”
记者咨询了某券商从事国际业务的香港子公司,其表示目前暂时还未布局SPAC相关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SPAC从发起上市到成功并购,有一定的周期,还有更多意想不到的细节需要处理,SPAC是捷径但并非‘躺赢’,需要管理团队和并购标的不断磨合,一起努力。”杨杰向记者补充道。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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