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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再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相关动态 证券日报网 2021-10-13 11:16:39
[摘要]10月12日,*ST金刚公告称,公司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原标题:触及重大违法违规 *ST金刚再次面临强制退市风险)

  10月12日,*ST金刚公告称,公司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这已是*ST金刚今年以来第三次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强制性退市的公告。

  资料显示,*ST金刚成立于2004年,于2010年3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主要从事超硬材料和超硬材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技术水平在超硬材料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是国家级河南超硬材料产业基地的骨干企业之一,整体产销规模位居行业前三位。然而,今年4月28日,因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当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8月13日,*ST金刚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下发的《事先告知书》,并于9月16日再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据《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在2019年末虚增净资产18.56亿元,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17.21亿元,2020年亏损12.36亿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的净资产可能为负。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利军律师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如上市公司存在‘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连续会计年度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标准’,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我国《证券法》亦对信息披露违法作出了明确规定。如上市主体未依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则可能面临被证券行政监管机构作出行政处罚、交易所实施强制退市等后果。”

  对于*ST金刚未来的发展,北京博星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析师张瑞平分析:“*ST金刚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另外根据相关资料,已有债权人对*ST金刚提起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正面临退市和破产重整问题。”

  据*ST金刚半年报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为-4.43亿元,虽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但资产负债率却由今年二季度末的92.25%增长到99.2%,已接近资不抵债。

  除高额负债外,*ST金刚还涉及众多诉讼仲裁案件。10月12日晚,*ST金刚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新增诉讼的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84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60.68亿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案件82项,案件金额约58.4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2项,案件金额约2.27亿元。

  市场相关人士分析称:“不管是作为被告或是原告,案件都有诉讼时效期,一旦时间过长,涉诉金额会有被计提减值的风险,将进一步恶化公司的财务状况。”

  在此情况下,近几日网络平台上有部分*ST金刚的投资者担心其退市后的损失赔付问题。对此,分析师张瑞平表示:“受*ST金刚虚假陈述影响的投资者,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向*ST金刚主张投资差额、佣金和印花税、利息等相关损失的赔偿。”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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