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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2023-04-26 13:28:00
[摘要]4月25日9时,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践行为民理念 依法从严惩治——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

  4月25日9时,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举行“践行为民理念 依法从严惩治——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副行长束华,省公安厅副厅长姜劲儒,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满德利,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出席发布会。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束华副行长介绍自2022年以来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等11部门联合开展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省公安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同心协力,综合施策,共同推动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力打击震慑洗钱违法犯罪活动

  一是完善协作机制。在陕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和陕西省公安厅牵头,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国安厅、西安海关、省税务局、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外汇局陕西省分局等单位为成员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各地市组织成立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形成职责清晰、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协作机制。二是积极主动作为。各成员部门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将依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好落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高效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扎实组织做好辖区洗钱风险监测管理,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大幅增长;省公安厅指导基层公安加强多警种一体化作战,深入查明洗钱犯罪事实,推动洗钱罪立案数量显著增加;省法院加强对洗钱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审判成果持续扩大;省检察院加强对洗钱犯罪的介入侦查和引导取证,依法加大洗钱罪追诉力度,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其他成员部门紧密结合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有效发挥了洗钱犯罪联动打控职能作用。三是打击成效明显。2022年,全省推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15起,同比增长50%,其中宣判6起“自洗钱”犯罪案件,实现全省“零”突破;推动《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一审结案100余起。

  二、提升实战效能,充分发挥金融情报价值作用

  一是强化洗钱类型分析。2022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针对区域非法集资、非法传销、毒品犯罪等潜在风险,总结可疑交易特征及风险管控方法,面向金融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和《反洗钱最佳实践报告》8期;与省级成员部门召开不同犯罪类型监测分析研讨会4次;全省人民银行与成员部门开展案情会商200余次。通过科学分析洗钱活动规律和特点,综合研判洗钱威胁形势及洗钱风险分布,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提供信息支撑。二是提高可疑线索移送质量和打击成效。2022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指导全省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反洗钱监测规则及模型300余条,同比提高近7倍;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系统累计预警异常交易数量同比增长18.75%,上报可疑交易报告数量同比提高2.6倍。加强线索移送前的研判分析,全省人民银行向司法部门移送线索数量同比增长47%,50余笔线索被立案侦查,实现对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风险的早识别、早发现、早处置。三是加强反洗钱协查工作。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反恐、禁毒、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和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工作,全省各级人民银行、金融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反洗钱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涉嫌洗钱及相关上游犯罪案件,协查工作效率不断提高。

  三、深化源头治理,切实增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

  一是强化金融机构洗钱风险管理机制建设。2022年,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省内32家金融机构反洗钱内控制度开展平行审查,研究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有效性评价参考要点》,指导金融机构结合自身实际修订完善反洗钱相关制度500余项,不断健全洗钱风险防控体系。组织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工作,形成金融机构主动识别洗钱风险、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及时排除风险隐患的良性工作格局。二是优化反洗钱数据治理路径方法。通过开展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治理工作,推动金融机构健全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体系,着力增强反洗钱监测分析水平和底层数据治理能力,从根本上提高金融情报的全面性和精准性。三是提升反洗钱监管手段综合运用效能。2022年,全省人民银行区分不同类型、不同风险状况的金融机构,采取走访、约见谈话等差异化反洗钱监管措施1000余次;开展对23家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执法检查,完成对11家金融机构及相关个人的行政处罚程序,处罚金额1120余万元,进一步压实了金融机构洗钱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提高了反洗钱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省公安厅副厅长姜劲儒回答关于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部署。

  反洗钱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基础内容和重要环节。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双向开放。2022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人民银行、公安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总体部署,认真践行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主战力量,履职担当、主动作为,加强与省反洗钱联席会议成员部门协作配合,全力推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落地执行,依法严厉打击洗钱、地下钱庄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洗钱犯罪工作取得明显发展进步。全省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一案双查”专项工作,针对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涉毒、涉黑、涉恐、走私等六大类洗钱犯罪上游案件,全力推动自侦案件涉洗钱犯罪双查行动,共受理洗钱犯罪案件67起,同比增长3.8倍;立案64起,同比增长3.6倍;破案60起,同比增长7.6倍;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同比增长11倍,移送起诉案件32起,判决15起,案件侦办数量质量同比实现双提升。同时,加大对《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查办力度,共立案745起,破案5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8人,有力推动打击广义洗钱犯罪工作取得新突破,形成对洗钱违法犯罪全方位震慑。

  下一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深入研究谋划,加强统筹协调,在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框架下,依照《方案》要求,加强地区之间、联席会议成员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坚决遏制洗钱犯罪蔓延势头,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

  一是多维度集合打击。继续深化打击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工作措施,按照《陕西省打击洗钱违法犯罪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有机融合公安机关现阶段正在开展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严打暴恐活动等多个专项工作,将打击矛头指向涉金融、涉黑、电诈、赌博、暴恐、毒品等犯罪中的洗钱行为,坚决摧毁非法资金链条,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将宣传教育与打击工作同筹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刻揭示犯罪危害,找准宣传角度,丰富宣传形式,会同相关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布预警提示和典型案例,警示犯罪风险,揭露犯罪本质,展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态度,动员全社会抵制举报洗钱犯罪活动。

  三是加强线索研判。密切跟踪金融政策和新技术业态的发展变化,密切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以行为要素、数据特征、规律特点为切入,推广咸阳打击洗钱犯罪研判基地成功经验,调用各类资源数据,集中最强研判力量,运用最优战术战法,开展循环研判和线索拓展,不断提高线索成案率,延伸拓展关联犯罪。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人民银行、检法机关协同配合,紧盯洗钱犯罪新特点、新动向,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与金融监管部门的实战化、专业化优势,建立健全打击整治共同谋划、重大专案同步上案机制,着力解决法律适用等问题,高效推进司法诉讼进程,强化法律惩戒,依法协同推进。

  五是强化工作措施。针对洗钱犯罪的不同业态和运转模式,分犯罪场景(如涉黑、涉恐、涉赌、涉毒、涉金融诈骗等)、分技术形态(如传统支付、网络支付、虚拟货币等)建立标准化解决方案,加强公安内部各警种之间融合协同,强化资金数据穿透与专业侦控侦查措施融合对接、交叉复用,实现线索发现、深挖扩线、侦查固证、打击破案全程协同。挖掘培养一批战略研判、战术指挥、专业打击、数据分析、战法提炼等专业型、复合型人才,锻造一支精于研判、能打善战的专家队伍。

  打击洗钱犯罪,是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事关经济金融秩序、防控经济风险,事关遏制突出犯罪、阻断财富外流,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重实践、建新功上下功夫,全力做好防范打击洗钱犯罪、配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各项工作。

  近年来,国家对于洗钱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越来越重视,各地政法机关、政府部门都在积极行动。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满德利介绍了全省各级法院近年来在依法打击洗钱犯罪方面所做的工作。一是思想认识持续深化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站在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多次部署安排全省法院推进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各级法院深刻领会此项工作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际金融形象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出发,及时转变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精准打击洗钱犯罪,通过设立专业审判团队、建立专案专班、一事一报、三级联动等制度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严厉打击洗钱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二是审判成效显著提高。一是案件数量明显增长。2020年以前,全省法院平均每年审理以洗钱罪定罪的刑事案件1件。2020年加大工作力度后,当年全省审结洗钱犯罪案件4件6人,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21年全省审结10案11人,2022年审结15案18人,取得了年均增长约50%的成效。三年多来,全省法院对洗钱犯罪的被告人均判处实刑,涉案金额2亿余元,累计判处559.9万余元罚金及没收财产等财产刑,切实体现了从严惩处的打击方针。二是上游犯罪类型明显增多。2020年之前,全省审理的洗钱犯罪案件的上游犯罪均为经济犯罪,2020年以来审结案件的上游犯罪还包括了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职务犯罪,反映出司法机关工作理念的转变和工作能力的提升。三是审判成果明显增长。省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呈报专题调研报告,推送典型案例,对重大疑难案件派人跟踪指导。中基层法院在葛七宝等涉黑案、渭南“假黄金”诈骗案等重大案件中,对部分被告人以洗钱罪定罪处罚,被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典型案例通报。

  三是司法职能不断延伸。省法院切实贯彻陕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定的《联合打防共同宣言》《联动打控合作机制》,将打击洗钱犯罪与反腐败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走私等专项任务相结合,以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涉税犯罪等为突破口调研包括洗钱犯罪在内的上下游犯罪的打防举措,部分成果已向省委、政府等部门呈报,以促进源头治理,实现常治长效。各级法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助力社会综治。

  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仍存在差距,仍需要下大力气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发展。中央11个部门联合启动“打击治理洗钱犯罪三年行动计划”,我省法院将借此契机,精心谋划、细心部署、用心落实,在以下四个方面细化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司法理念。各级法院党组将对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再深化、再加强。系统学习新修订的法律,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十一)》对洗钱罪构成要件的新变化,学深悟透相关司法解释,尤其在“自洗钱”入罪的法律适用上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用足用好法律法规,切实指导审判实践。

  二、加强组织领导,打造坚实堡垒。一是强化三级联动。加强系统内的协作配合,省法院统筹全省法院工作,中基层法院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定期报送数据案例,及时反馈信息动态,充分发挥三级联动工作机制效能,实现上下同步、互通共享。二是着力重点攻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建立工作专班,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审判团队准确研判。省法院将对重点案件跟踪督办,中基层法院严格执行“三同步”工作原则和大要案一事一报一议制度,确保审判的“三个效果”。

  三、立足主责主业,确保精准打击。一是加大惩治力度。始终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严格依法打击洗钱犯罪。对刑法规定的7类上游犯罪中的洗钱行为,以洗钱罪定罪处罚,对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涉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案件中的相关被告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定罪处罚。对新型洗钱犯罪及时研判分析,对地下钱庄等以洗钱为业的行为从严惩处,消除打击盲区,扩大打击成果。二是落实一案双查。在审理上游犯罪时,注意审查涉案财产去向,对涉嫌洗钱犯罪的,应建议补充侦查、起诉。在审理洗钱犯罪案件时,要重视审查涉案账户、财产的来源、性质,加大财产刑判处力度,铲除犯罪滋生的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三是强化业务素质。各级法院将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岗位学习,不断提升司法能力,结合工作实际,收集、编写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省法院还将择优向最高人民法院推送。

  四、拓宽协同作战,促进源头治理。一是对洗钱犯罪的类型进行分析,研判其活动规律和特点,掌握其新手法新趋势,向行业等职能部门反馈,促进联防联控,建立高效的风险防范治理机制。二是敏于发现具体案件中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社会治理措施,从法律角度建言献策。三是通过公布典型案例、深入社区和村镇普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宣讲,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新常态。

  2022年在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方面,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谭鹏介绍了相关具体工作内容。

  认真落实最高检安排部署和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反洗钱工作纵深开展,为服务保障陕西经济金融安全贡献检察力量。全年以洗钱罪提起公诉19件24人,件数、人数分别同比上升46.2%、14.3%,已生效判决7件12人,件数同比持平,人数同比上升9.1%。办案数量连续三年持续稳定增长,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省检察院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把反洗钱工作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内部反洗钱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刑事部门责任任务,形成检察机关整体合力;年初研究制定《全省经济犯罪检察工作要点》,将反洗钱列为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经济金融检察工作座谈会,加强对反洗钱工作形势的分析研判;修订考核标准,加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推进反洗钱工作的指引作用,正向激励办案积极性,倒逼各地压实工作责任。

  二是密切部门协作,凝聚工作合力。不断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银行等单位的协作配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大对人民银行反馈移送的洗钱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从线索发现、立案侦查、逮捕起诉、法院审判等环节加强沟通合作。联合人行西安分行等10家单位共同印发《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4年)》,构建常态化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工作体系。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先后开展4轮反洗钱工作座谈会,在洗钱犯罪案件线索移送、信息共享、会商研讨等方面达成共识,对移送的9件洗钱犯罪案件进行逐案核实,确保了案件审查起诉质效和判决效果。

  三是创新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全省检察机关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结合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断卡”等专项行动,全力深挖洗钱案件线索;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坚持办案、监督并重,主动开展对七类上游犯罪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确保洗钱犯罪案件质量,提前介入侦查7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加强个案指导督办,依法准确认定洗钱犯罪,精准把握案件定性分歧,依法不捕3件9人、不诉3件6人;加大对自洗钱的追诉力度,起诉自洗钱5件5人。全力追赃挽损,注重探索反洗钱工作与经济犯罪追赃挽损融合推进,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嫌疑人主动退赔23154万元,是去年同期2740余倍。

  结合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推动系统治理和源头治理,持续深入推进反洗钱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重点关注《刑法修正案(十一)》自洗钱等新类型案件办理,将办理自洗钱案件作为切入点、突破口,办理上游犯罪时坚持“一案双查”,重点审查是否涉嫌自洗钱犯罪,增强以洗钱罪追诉犯罪的意识,拓展案件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捕诉一体的办案优势,加强提前介入力度,积极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及时追缴涉案财物,运用立案监督、追诉追漏、自行补充侦查等手段,持续加大追诉洗钱犯罪的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省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洗钱犯罪案件办理指导力度,对认识有争议、重大复杂的洗钱犯罪案件加强指导督办,及时研究解答下级院请示报告的洗钱犯罪案件。加强反洗钱工作业务培训,组织举办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案件专题研讨班,加强对洗钱犯罪案件的剖析研讨。加强对全省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的调研指导,对洗钱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适时对办案落后地区进行实地指导督导,进一步提升洗钱犯罪办案质效。适时发布典型案例,为全省办理洗钱犯罪案件提供借鉴参考。

  三是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凝聚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加强对洗钱违法犯罪风险分析研判,不断推动上游犯罪和洗钱犯罪“一案双查”,切实消除打击洗钱犯罪盲区。进一步加强与监委、法院、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健全完善情报会商、信息交流、数据共享、案件反馈、同堂培训机制;针对洗钱犯罪案件办理中的常见、疑难问题,努力在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上达成司法共识,共同提升办案质效,推进反洗钱工作再上台阶。

  四是进一步推动源头治理。积极构建洗钱违法犯罪惩防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能动履职作用,在办案中依法向金融监管、反洗钱等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治理检察建议,有效推动消除洗钱违法犯罪中的风险隐患。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综合运用传统和新媒体以及现场普法等多种方式,发布正反两方面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开展反洗钱工作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反洗钱综合治理,共同织密织牢洗钱犯罪“防控网”。

  近年来,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花样繁多,洗钱手法也复杂多变。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与合作机制各成员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动《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宣判29起。

  从洗钱上游犯罪类型来看,宣判的29起洗钱案件,上游犯罪打击范围已扩展至除恐怖活动犯罪外的六大类型。其中,毒品犯罪洗钱案件12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洗钱案件2起,走私犯罪洗钱案件1起,贪污贿赂犯罪洗钱案件1起,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洗钱案件5起,金融诈骗犯罪洗钱案件8起。洗钱与毒品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上游犯罪相互交织,打击洗钱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从洗钱犯罪手法特点来看,宣判的29起洗钱案件中,上游犯罪主体大多通过近亲属、朋友以及下属等密切关系人的账户转移犯罪资金。此外,采取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投入名下公司用于日常经营并获利,或转化成理财产品等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同时,不法分子还可能借助游戏币、虚拟货币等虚拟资产以及各类金融工具转移犯罪资金,为司法机关追溯犯罪带来困难,严重危害了正常经济金融秩序。

  反洗钱工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做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下一步,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与各成员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发挥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合作机制作用,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协同合力,全面提高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成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将与省公检法等成员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同案移送”工作要求,强化联合研判、线索挖掘和业务培训,对重点疑难洗钱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有效切断违法犯罪活动经济基础,进一步提高洗钱犯罪侦查、起诉、审判质效,推动陕西省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二是深挖线索价值,有效筑牢反洗钱工作情报网。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反洗钱监测分析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可疑交易报告质量。加强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对金融情报的穿透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线索。依法高效履行反洗钱调查职责,与有关部门做好涉嫌洗钱犯罪案件线索的协查会商,为案件顺利办理提供有力支持。与成员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聚焦区域较高洗钱风险的犯罪类型和特定领域,深入研究洗钱手法特征和趋势,为靶向打击提供有效参考。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坚持反洗钱“严”监管不动摇。有效落实“风险为本”监管理念,建立合理搭配、梯次强化的反洗钱监管工具组合,从源头治理的角度,持续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将洗钱风险屏障筑牢织密。与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合作,充分发挥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事关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大家共同努力,筑牢全社会洗钱风险防线,为陕西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编辑:张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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