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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银行参股苏宁消金被罚50万元

相关动态 投资者网 作者:蔡俊 2021-07-19 10:47:31
[摘要]事件起源于南京银行参股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消金”)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根据文件,南京银行被处以50万元罚款。
  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南京银行开出罚单。

  事件起源于南京银行参股苏宁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消金”)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规定。根据文件,南京银行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南京银行曾以债券、同业等业务闻名,近些年喊出转型零售的战略,消金业务成为发力重点。不过,转型的路上南京银行曾多次收到罚单。一边是转型零售,另一边南京银行也开始加大房地产贷款的投入,向关联方放款也同比大幅增加。

  消金业务出现违规

  根据处罚文件,今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立案调查南京银行与苏宁易购合资设立的苏宁消金。经调查,案件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因此南京银行与苏宁易购各自被处以50万元罚款。

  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处罚文件中,援引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即执法机构可“责令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对此,《投资者网》就未来是否会退出苏宁消金向南京银行求证,对方未予置评。

  南京银行的零售转型战略里,消费金融一直是发力的重点。近些年,南京银行陆续推出“你好e贷”、“诚易贷”等消费贷产品。2019年,南京银行在年报中提及“你好e贷”将成为消费贷款发展的主攻方向。

  南京银行的官网显示,“你好e贷”面向在该行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贷款用途包括装修、购车、结婚等日常消费。2020年,南京银行的消费信用贷款余额945.42亿元,同比上涨13.19%,占个人贷款余额的47.47%。

  不过,在零售转型的过程中,南京银行接连出现违规操作。2019年,银保监会对南京银行的南通分行、杭州分行开出罚单,依据包括发放消费贷款进入证券和房地产市场。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曾有自然人以买房为由,成功申请到“你好e贷”的贷款。

  本用于消费用途的贷款,却有部分资金流向证券、房地产领域。今年7月,有用户在黑猫投诉上表示,自己曾向南京银行成功申请过“诚易贷”,之后被告知要承担罚息。该用户透露,“当时办理贷款的时候南京银行线上电话审核我的信息,本人明确告知贷款用于投资、理财”,且“南京银行工作人员主动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来让客户完成下款、增加业绩”。对于该投诉是否属实,《投资者网》向南京银行求证,未获回复。

  关联方接连拿地

  从深耕同业到转型零售,南京银行的改变,除了市场环境因素,监管层的罚单也影响其战略。

  2019年,南京银行被银保监会多次处罚,同业资金的违规投放成为重点。之后,南京银行优化同业资产,有序压降同业资产规模被不断强调。2020年,南京银行拆出资金收入1.47亿元,同比下降55.91%;存放同业存款项收入为1.5亿元,同比下降72.63%。

  根据2019年银保监会的通报,南京银行的同业资金违规流向了房地产领域,包括支付土地出让金、用于土地储备开发等。实际上,南京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一直处于较低比例。2020年,南京银行向房地产业发放贷款和垫款230.8亿元,占贷款和垫款总规模的3.42%。不过,该指标同比上涨43.2%。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被处罚时,南京银行被指出关联方管理不全面、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就规模而言,南京银行的一些关联交易指标不断攀升。

  2020年,南京银行向关联方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42.4亿元,同比上涨51.4%。其中,持有南京银行5%及5%以上股权的股东子公司占26.88亿元,同比上涨34.4%。

  截至2020年末,持股南京银行5%以上的股东包括法国巴黎银行、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江苏交通控股、南京高科等。其中,南京高科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019年其子公司以5.2亿元购得南京一处地块;2020年其子公司总计超30亿元购得南京两处地块。根据年报,2019年南京高科货币资金24.9亿元。

  对此,《投资者网》就相关问题向南京银行求证,对方未予置评。

  信贷资产虚假出表被处罚

  南京银行在转型零售的过程中,传统的对公贷款业务,也屡次发生波折。

  2020年4月,银保监会对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开出罚单。该分行因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长期处于无章可循状态,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

  银行转让信贷资产,因庞大的出表需求而生。所谓出表,是指银行把不良的信贷资产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从而调出资产负债表以满足监管要求。过程中,有部分银行虚假出表、人为调节指标,手法是先把资产出售给券商、基金、保险等通道,之后再进行回购。表面上看,表内的不良资产已经转移,但实际风险仍由银行承担。

  近些年,监管层一直关注这种“非洁净转让”。所谓“非洁净转让”,简单说就是虚假出表的一种手段。举例来说,某银行手里有不良资产需要出售(为了满足监管需要),在将之卖给另一家公司的同时签订一个回购协议,约定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价格把该资产买回来。这样即使该资产大幅贬值,银行仍需要以约定价格回购,风险其实也就仍然在银行身上。

  2019年,南京银行盐城分行曾因信贷资产非洁净转让,被处以罚款。从各种处罚事件描述上看,南京银行的出表主要由分行完成。

  一位前上海农商行的信贷经理表示,分行参与非洁净转让与其贷款质量有关,因为贷款规模和客户质量都要被考核,但区域优质客户不多,所以有的分行会“铤而走险”,先完成放贷规模,再以虚假出表的方式满足质量要求,之后回购计入资产规模。

  而2020年因信贷资产转让混乱被处罚的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其对公贷款的质量不容乐观。企查查显示,今年以来该分行向江苏华南能源有限公司、南京商茂实业有限公司、南京赛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绿壮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南京百鹅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发起诉讼,案由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大多涉及贷款业务。

  对此,《投资者网》就上述事项向南京银行求证,对方未予置评。(思维财经出品)■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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