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帮邻居办理大额储蓄
银行职员挪用客户63万元
起诉后发现对方名下无房产、几无财产
长安银行称该职员去年已经离职
咸阳秦都警方以涉嫌诈骗立案调查
咸阳张女士,2017年在银行办理大额储蓄业务时,正巧遇上了同小区居住的银行从业人员王某。王某以劝说张女士帮忙完成储蓄任务为由,让张女士将巨款存入了他的名下。前后共骗走张女士63万元,目前警方已经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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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信邻居
20万汇入银行职员个人账户
2017年10月,咸阳张女士在长安银行世纪大道支行准备将20万元的存款办理成3年期的大额储蓄。
“我在办理的过程中,王某给我打了个电话,他说自己在银行开会看到我了,让我先别办业务等他一下。”张女士说,“我和王某是一个小区同一个单元的邻居,知道他也是长安银行的工作人员。电话挂掉大概5分钟后,他就过来了,把我叫了出去。”
在得知张女士要办理大额储蓄业务后,王某以帮自己完成业务为由,希望张女士可以在他所在的长安银行另一家支行办理。“他给我说,他能帮我办理银行内部的大额储蓄业务,利息不变,但周期更灵活,利息是每月支付。”张女士说,“我嫌麻烦,他说让我把钱打到他们银行的公户上,给帮忙操作。由于是邻居,而且他也确实是长安银行的人,我就相信了。”
记者看到,当天张女士分4笔,每笔49900元向王某提供的账户汇款,交易明细显示,开户行为长安银行咸阳彩虹支行。随后张女士又向王某支付了400元现金凑齐了这20万。在交易明细上清楚地打印有王某的姓名,但张女士却将王某当成经办人。这明明是个人账户,也被张女士误认为是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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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按时支付利息
最终承认挪用了63万元
之后王某又多次给张女士推销银行内部大额储蓄业务,张女士先后共向王某提供的账户打款63万元。“期间他爱人还给我做过思想工作,希望我支持王某,说王某快升职了。升职了权限就更大,可以批更高的利息。”张女士说。
张女士介绍,王某声称钱是存在银行公户上,跑不了。而且大家又是邻居,也就没有要任何凭证。之后由于不放心又让王某以借款的名义补了借条。
“期间王某每月按照年息5.04%给我支付利息,这事一直隐瞒到2020年年底,我第一笔钱三年期到期。”张女士说,“我让王某把本金退还给我,他一会说要等领导签字,一会说要等审批,最终承认我的钱被他挪用了。”
张女士随后向法院申请冻结王某夫妻二人财产,经咸阳市秦都区法院调查,王某夫妻名下银行账户仅剩下300余元存款,名下房产已经转至另一人名下(与王某妻子同姓),而后再次转移了产权所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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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银行:属个人借贷纠纷
警方已以涉嫌诈骗立案调查
华商报记者试图联系王某未果。
随后记者和张女士一同来到了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处理此事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王某已于2021年辞职。2017年至2019年王某分别在长安银行乾县支行、长安银行三原支行工作。离职时就职于长安银行咸阳秦都区支行。据介绍,王某确实曾担任支行副行长一职。
“我们接到张女士的投诉后,也进行了调查,认为这属于个人借贷纠纷,和银行无关。目前长安银行咸阳分行全力配合警方和银保监会调查,积极在职责范围内给张女士提供帮助。”该工作人员说。
记者陪同张女士前往咸阳市银保监会消保处,工作人员介绍,早前已接受了张女士针对长安银行管理不善、银行人员进行欺诈的投诉,但经过调查未发现银行方面存在违规情况。
“如果王某不是银行支行的副行长,我怎么会把钱给他?如果是民间借贷,怎么可能按照年息5.04%支付?”张女士质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已以涉嫌诈骗立案侦查。
提醒-切勿轻信他人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能无。张女士就是因为轻信邻居王某,缺乏保护意识才导致上当受骗。
张女士即便是相信王某并帮他完成任务,如果能和王某一起去王某供职的银行办理储蓄业务,或许就可以避免上当受骗,骗局或许到此就结束了。
再者,如果张女士给王某提供的账户打钱时,能了解一下是否是银行公户,也不至于把钱打进王某的个人账户。而且还把王某当成了经办人,让王某的诈骗阴谋得逞。
张女士正是因碍于情面,才一次次越陷越深。即便是感觉有问题,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只是让王某补了张借条。如果当时问王某要存单,去银行查一下存单就知道被骗了。不至于等到存款到期要本金时,才发现被骗,63万打了个水漂。
金融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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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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