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布。渐进式延迟退休,是党中央基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口形势变化所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有利于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推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推动延迟退休改革,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退休年龄制度,十分重要和必要。一方面,生活水平提高、医疗技术进步,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大幅提高;受教育年限增加,劳动者参加工作的时间推后、工作时间缩短,需要提升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另一方面,我国劳动力年龄结构发生重大转变,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逐渐提升,16至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有所下降,人数上“一升一降”的变化需要增加全社会劳动力有效供给。除此之外,一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在充分考虑自己身心状况的前提下,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选择继续工作,他们的多样化诉求需要得到满足。基于上述现实情况,现行法定退休年龄70多年来仍未作出相应改动,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
改革必须始终立足国情。此次改革,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原60周岁逐步提高至63周岁,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由原50、55周岁逐步提高至55、58周岁,与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相比,分别提高了3岁、5岁与3岁。这样的安排,既适应了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需求,也与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和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相匹配。
个人的诉求点也是改革的关注点。延迟退休改革不搞“一刀切”,在充分体现“自愿”“弹性”原则的基础上,让人民群众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在一定幅度内选择退休时间。延迟退休改革也没有搞“齐步走”,而是根据不同群体有所区别,并与我国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相衔接。延迟退休改革也不是“单兵突进”,而是与青年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养老托育服务等配套措施统筹谋划、协调推进。
据新华社
编辑:李国栋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