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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保护金融权益 做“有担当”的银行

银行 华商网 2020-12-02 10:36:14
[摘要]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营发展融合共进,全心全意提供最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做有担当、有温度的银行,做到发展利民、服务便民、防险安民,彰显了国有大行“金融稳定器”的社会责任担当。

2020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营发展融合共进,全心全意提供最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全力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争做有担当、有温度的银行,做到发展利民、服务便民、防险安民,彰显了国有大行“金融稳定器”的社会责任担当。

金融有温度,保障消费者安全无忧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就是保护金融安全。金融消费者不仅是金融服务的使用者、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作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在坚持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的同时,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发展利民、服务便民、防险安民,做有担当、有温度的银行。

针对消费权益保护机制不完善现状,该行强化整章建制,持续完善消保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提升全员消费者保护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宣传内容、销售行为、“双录”操作、客户信息安全,以及服务价格、投诉电话公示等方面作为重点内容开展检查,从源头治理“被保险”、“被短信”等热点、难点问题。针对疫情期间网点客户投诉增多的现象,该行通过专题研究、集中办理、全力解决,把客户的“问题清单”变成“满意清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经营发展融合共进。

金融有温情,展现大行的初心无悔

近年来,银行业爆发诸多案件均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关,银行业机构应当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八项基本权利,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有序、稳定和谐的金融环境。

该行秉承“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经营理念,坚持内外兼修,认真做好消费者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尤其是学生、农民和老年人这样的特殊群体,提高社会各类消费群体的金融知识水平和金融安全防范能力。在“金融普惠,校园启蒙”活动中,该行积极选派优秀讲师进校园开展授课,被人民银行评为2019年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工作先进单位,先后荣获“陕西地区最佳履行社会责任银行”“最佳服务银行”“陕西省经济百杰单位”“陕西省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金融有温暖,体验最佳金融服务

该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扎实有效开展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结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涉及相关部门、各业务条线的规章制度、格式条款、协议文本等进行全面梳理,确保金融消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每一份合法权益。

同时,该行积极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宣传、识别、劝阻等方式,保护客户资金安全。该行发挥营业网点作为受骗资金流出“最后一道防线”作用,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保存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管理规定和银行卡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开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现象,提高员工识骗防骗能力。在被骗金额高达10万元损失后,客户含着泪说:“这笔血汗钱差一点就没了,多亏了你们”,赢得了客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使命在心,责任在肩,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将坚持“金融消费无小事”合规底线,全力构建诚信、公平、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做一个有情怀、有温度、有担当的银行!

(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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