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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跨省跨地域流动不影响个人权益

相关动态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尤方明 2022-05-10 10:46:09
[摘要]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养老金具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特点。

  (原标题: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落地 跨省跨地域流动不影响个人权益)

  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

  4月25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社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四部委负责人共同出席,对《意见》进行解读。

  人社部副部长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个人养老金具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特点。

  《意见》具体提出,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参加人每年的缴费上限为12000元;账户资金用于购买满足不同投资者偏好的金融产品;个人账户实行封闭运行,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方可领取,不得提前支取;国家将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等。各项要求将在部分城市先试行1年,再逐步推开。

  为何实行个人账户?缴费上限为何定为12000元?如何使参加人看得懂,好操作?对于参加人而言,制度的吸引力何在?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就上述问题予以回应。

  正式启动个人养老金制度

  我国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由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以及作为第三支柱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共同组成。

  李忠介绍,第一支柱立足于保基本,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主要体现社会共济。截至2022年3月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同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规模达到了12.6万亿元,累计结存超过6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主要发挥补充作用,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已经有良好发展基础。截至2022年3月底,参加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职工有7200万人,积累基金4.5万亿元,补充养老的作用初步显现。

  第三支柱,在这之前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日前国办正式印发文件,启动了这项政策的实施。

  “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利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功能更加完备的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李忠说。

  李忠表示,个人养老金制度有三个特点。一是政府政策支持。通过给予税收优惠支持,鼓励参保人积极参加。参加人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账户,记录所有相关信息,作为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

  二是个人自愿。就是先有基本再有补充,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再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参加人的个人缴费全部归集到个人资金账户,完全积累。长期缴费则持续增加个人账户基金积累。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等条件后,可以自己决定是按月还是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转入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自由支配使用。

  三是市场化运营。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以用于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买什么、什么时候买,都由参加人自主选择、自主决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李忠称,下一步,人社部将结合实际分步实施、逐步推开,选择部分城市试行一年再总结推广。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平台的对接测试。

  实行个人账户,直观体现个人权益

  《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实行完全积累。为何实行个人账户?在聂明隽看来,主要有四点好处。

  第一,能够比较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个人账户权益归个人所有,因此,养老保险把个人账户作为记载个人权益的载体,能够更加明确直观地体现个人权益归属,这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特色。比如说,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无论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居民养老保险都有个人账户,用于记载个人缴费,按规定计息和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依法可以继承。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都实行个人账户制,记录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投资运营收益,职工退休时个人权益完全归个人所有。

  第二,方便职工个人操作。实行个人账户制,参加人可以用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买一种还是买多种,都由个人在这个账户中来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金融机构。

  第三,能够为参加人提供完整的记录和服务。参加人的每一笔缴费、投资等信息都由个人账户完整记录。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领取时个人养老金的转出,都是以个人账户为基础的。不仅方便参保人及时查询,也能够体现“记录一生、保障一生、服务一生”。

  第四,有利于统筹规划,促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康长远发展。可以预见,随着“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不断发展,三个支柱之间的联系会更加紧密,特别是第二、第三支柱都是补充养老保险性质,都实行个人账户制、市场化运营,制度之间可以更加有机衔接、优化运行、相互促进。从个人来看,个人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一、二、三支柱个人权益情况,有助于合理统筹安排未来养老的规划。

  缴费上限为何定为每年12000元?

  在缴费水平方面,《意见》提出,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的上限为12000元。聂明隽表示,这一标准的设置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从保持适度补充养老水平来考虑。个人养老金的功能是补充养老的作用。补充的水平,一方面要结合第一、第二支柱的水平综合考虑,保持三个支柱合理的总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要避免养老金水平差距过大,保持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

  二是借鉴前期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做法。结合试点情况,个人养老金采取了固定额度的办法,比较简便,年度总额度上也保持了衔接。

  三是体现增量改革。起步阶段是1.2万元,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适时逐步提高缴费上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补充养老的需要。

  个人养老金制度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

  另外,据聂明隽介绍,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最大特点是个人自愿参加,为了方便参加人轻易熟悉政策、轻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参加的便捷性和实效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参加条件简单。我国已经建立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在制度层面已经实现了法定人群全覆盖。目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10.3亿,其中在职人员不论是什么样的就业形态,即不论是单位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受就业地域、户籍限制,只要个人自愿都可以公平参加这个制度,跨省跨地域流动时,个人的权益都不受影响。

  二是参与方式灵活。在参与程度上,参加人自主决定是全程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在缴费额和缴费方式上,起步阶段只要不超过年度缴费上限1.2万元,参加人可以自主决定缴多少,本年度内既可以一次性缴也可以分次缴。

  三是开户简便。按照制度设计,参加个人养老金需要开设两个账户:一个是在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用于信息记录、查询和服务等;另一个是在银行开立或者指定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用于缴费、购买产品、归集收益等。这两个账户是相互唯一对应的,参加人可以在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商业银行等多个渠道开设。其中,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通两个账户。参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确定开户方式和开户银行。

  四是投资便捷。参加人可以根据不同偏好,自主选择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还可以短期中期长期的组合,这些操作都可以在资金账户中完成,不需要跑多个部门和机构。

  五是领取方式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时,可以选择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商业银行根据个人选择的方式,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参加人的个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特殊情形下,比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出境定居等,也可以领取。

编辑:齐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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