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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新工程 深耕普惠金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生活消费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 2024-11-01 09:56:11
[摘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扎实落实“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要求,结合陕西省实际细化总局党委部署,将中央在普惠金融领域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全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扎实落实“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要求,结合陕西省实际细化总局党委部署,将中央在普惠金融领域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持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全力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保障基础服务覆盖,提升精准服务质效

  (一)关注服务需求,推进覆盖面持续扩大。开展基础金融服务调研,关注社会经济发展金融需求,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结合业务特点,通过布设网点、电子机具等方式,积极向农村、社区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渠道,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2023年末,陕西省除个别乡镇因人口稀少等原因,通过自助设备和固定时间流动服务提供基础服务外,实现了乡镇银行网点应建尽建,确保了行政村金融服务全覆盖。

  (二)创新服务方式,推进便利性不断提升。引导银行保险机构编制普惠金融政策产品手册,联合陕西银行业协会梳理汇集行业优惠政策和产品,与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省中小企业协会等单位协作,通过平台、公众号发布政策、产品汇编,为市场主体提供获取政策、对比产品便捷渠道。联合省组织、民政部门开展“双基联动”,联合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点商圈(楼宇)党建+金融顾问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试点”,在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银行保险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探索合作模式,及时收集、响应有效金融需求,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获得感。

  (三)深化顾问服务,推进差异化需求满足。印发《关于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普惠金融领域设立金融顾问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鼓励机构针对普惠金融重点区域、群体差异化需求开展精准服务。推进“金融顾问+区域发展”工作,引导十余家银行保险公司为杨凌示范区设立金融顾问团,提供规划建议、加强服务创新,引导相关机构在杨凌落地新品种权被侵权损失险、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险、植物新品种权质押贷款等产品,助力现代种业加速发展。推进“金融顾问+龙头企业”工作,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顾问设立工作方案》,为一百余家国家级、省级龙头企业设立金融顾问,支持现代农业升级发展。推进“金融顾问+科技金融”工作,与省科技资源统筹服务中心合作,为科创型、初创期小微企业设立金融顾问,提供政策解读、产品咨询、信贷支持等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支持创业创新。

  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增强金融供给能力

  (一)设立专营部门,提高协作效率。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结合业务结构和管理偏好,探索设立普惠金融工作专营部门,统筹内部资源开展专业化经营,提升服务效率。截至2023年末,陕西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规模较大的地方法人机构均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部分小微、“三农”业务占比较高的机构设立了对口专营部门,为普惠金融责任落实和业务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开展创新试点,提升协同质效。征询省农业农村等部门意见,印发《关于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围绕“一市、一示范区、八县(区)、一镇、一村”12个地区开展创新试点,通过走访座谈推动基层党政部门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协同,聚合政策、资源破解服务堵点,探索普惠金融有效途径。延安地区监管、财政、银行协同,针对苹果产业贷款开展财政贴息,惠及试点地区苹果49.9万亩。榆林地区监管、财政、担保、银行协同,为红枣产业开发专项产品,撬动贷款资金近3000万元,带动2000多人就近就业。汉中地区监管、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打造“两山资源资产经营平台”,拓展4类23项涉农抵质押品,开辟资源、资产、资金有效转化途径。

  (三)开辟试验途径,激发创新积极性。印发《关于建立陕西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创新试验田工作机制的通知》,逐年开展试验项目筛选和成效通报,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合法合规突破原有服务方式,有效满足普惠客群金融需求。陕西省联社优化信息采集方式、升级评级授信模式、更新数字风控体系,构建符合县域农村市场需求的数字普惠贷款产品“秦 e 贷”“秦 V 贷”,累计服务350余万户农村客户。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打造小微企业园区服务特色优势产品,针对园区企业租赁购买厂房、临时资金周转等不同类型融资需求提供综合化服务方案,响应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截至2023年末入驻75个小微园区。

  (四)完善免责机制,提升敢贷积极性。通过印发工作要点等方式,督促银行机构将尽职免责、减责机制嵌入普惠金融贷款管理机制,要求机构定期评价尽职免责、减责要求落实情况和执行效果,持续优化实施细则,对在不良容忍度内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的机构和人员减轻或免予追责,明确机制监督执行部门,畅通异议申诉渠道,提升执行效率和公正性。针对部分小微、“三农”贷款业务量大、占比高的机构,鼓励其按条线细化免责、减责制度建设,明确不同岗位、不同贷款产品的免责、减责标准,将不良容忍与免责、减责有机结合,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初步统计,近年来陕西省普惠金融贷款免责概率逐年提升、免责人数逐年上升,“敢贷”“愿贷”机制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管政策引领,优化金融要素投向

  (一)强化激励约束,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结合陕西各类型银行机构业务结构和市场需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单设目标、分类考核,引导机构持续加大首贷、信用贷款投放力度,优化内部定价机制,将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金融薄弱领域。近年来,陕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各项贷款增速。跟踪监测小微、“三农”等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不良贷款情况,及时向重点地区、机构提示风险苗头,压实化解责任,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不良率保持下降态势。

  (二)强化监管引领,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质效评估的通知》,通过监管评价与机构自评相结合,引导辖内银行机构优化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政策落实质效。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年度考核评估,督促各地区、机构改进工作措施、优化配套机制。印发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措施的通知、关于新时代陕西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指导意见,建立长效监测考评机制,支持金融要素向重点地区倾斜。近年来,陕西省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革命老区各项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增速,优势特色农业险种不断增加。

  四、推动优化普惠金融生态,构建良好外部环境

  (一)推动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相关部门加快“秦信融”信息平台建设,联合省发改等部门制定建设计划,开展“信易贷”示范银行创建、评选活动,引导银行机构依托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普惠金融产品探索创新。截至2023年末,陕西省信用贷款余额在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占比超过五分之一。联合省税务部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工作,评选表彰“银税互动”工作年度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引导机构探索将客户范围扩大至纳税评级M级客户,陕西省银税合作贷款余额连续保持20%以上年度增速。

  (二)推动风险分担机制建设。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推动县域政府统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形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银政7:3风险分担机制,提升银行放贷积极性,截至2023年末累计帮扶84万群众脱贫致富。联合省财政厅督促省级担保、再担保公司积极发挥作用,在省级层面与银行机构签订总对总协议,形成银担2:8风险分担机制,截至2023年末银担合作贷款余额接近900亿元。印发《关于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开展普惠金融领域银保创新合作的通知》,引导机构申报项目开展合作创新。指导广发银行西安分行与国寿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合作探索科技保险贷款项目,联合西安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采用“政府+银行+保险”风险分担模式,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累计放款近亿元。

  (三)强化政策协同,建立财政补贴机制。与省财政厅等部门协同开展考评,确保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有效落实,精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支持有意愿的地区因地制宜完善普惠金融配套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加大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投放力度,陕西省普惠金融重点领域贷款在各项贷款中占比持续提升。推动省工信厅、财政厅建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奖补机制,按年度奖励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较高、投放金额较大的银行机构,累计奖励资金过亿元,激励银行机构合理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扩大普惠金融惠及面。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践行“新机构新作风新建树新形象”要求,持续强化与地方政部门工作协同,当好支持地方稳定发展的同题共答者,紧抓重点任务落实推进,不断开创普惠金融工作新局面。(普惠金融处)

编辑:韦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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