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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以案说险-车险实名缴费

来源:人保财险 时间:2022-09-16 16:25:33 编辑:张书嘉 作者: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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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介绍:

  年初,保险公司收到自称某汽贸有限公司法人的投诉电话,投诉保险公司未经其同意擅自承保其公司名下陕EE***8的车辆保险,投诉人反映陕EE***8为公司所有的车辆,现在的投保人李**是通过分期方式向该汽贸有限公司购买了此车辆,但是该车辆陕EE***8的车主还是汽贸公司,称保险公司存在未经车主同意办理车辆保险的侵权问题,经保险公司核实后车辆保单已变更关系人信息。

  法律分析:

  一、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自2019年9月起,陕西省开始推行车险客户实名缴费政策,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另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整治车险市场乱象,加强金融机构客户信息真实性管理,防范化解金融保险风险。

  二、车险缴费规定

  车险实名缴费指财产保险公司在收取车险保费时应当核对投保人付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付款账户信息与投保人信息保持一致,并一次性全额收取保费。

  三、法人客户规定

  针对法人客户,保险公司应通过工作人员人工验真的方式,确保法人客户的付款方式必须为单位账户。

  风险提示:

  一、车险实名缴费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督促保险公司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保险保障服务,有利于保护保险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有利于承保和理赔过程中客户信息的一致性,切实保护了车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此案例涉及了法人客户在业务开展中的授权委托不完善问题,存在让与车辆无关的人作为投保人的风险问题。如果消费者让与车辆无关的人作为投保人,一旦投保人中途退保,将造成机动车辆没有保险保障,发生事故无法获赔,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消费者在收到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后,应在第一时间核对保单信息,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咨询核实,切实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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